网站首页 > 警院要闻 > 正文
学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联席会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5日 09:5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622日,学院与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联席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徐少林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江轶主持会议,省司法厅、武汉市司法局相关领导,湖北省、武汉市律师协会负责同志以及在汉部分律所负责人出席会议,学院四级职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参

徐少林院长指出,作为全省唯一一所政法类公安院校,湖北警官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聚焦法治人才培养需求,不断完善紧贴行业需求的实战应用型、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此次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联席会,是学院主动对接法治人才培养要求、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学院以本次联席会议为全新起点,进一步完善共建共享的实践教学体系,持续深化法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改革扩充实务教学比重;落地实务律师进课堂计划,聘请行业精英担任实战教官;共建线上案例数据库、数字化实践教学平台;联合司法机关律所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法治公益宣传、横向科研课题研究,打通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育人渠道。持续完善13N”合作共建、协同育人全链条体系,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人才培育基地、学术交流平台、法治服务窗口,源源不断为支点建设输送政治过硬、理论扎实、实务精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曾群副厅长表示,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工作,省、市律协和律所深刻认识“1+3+N”合作共建机制的重大意义增强协同育人的自觉性精准把握运行关键,确保协同育人取得实效持续拓展内涵外延,打造法治人才培养的湖北样本

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梅雪峰表示,将依托本次联席会议,推动协同育人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推动资深律师进校园,协同建立分级分层实践培养体系联合开展法治前沿领域课题研究。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新权表示,校所共建机制将补齐法治理论与实务存在短板持续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务,实现院校、律所、学生三方共赢。

会上,学院分别与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签署法学实践教学战略合作协议与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等签订重点共建项目协议,并向相关律所代表授予湖北警官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学院教务处负责同志介绍了法学专业13N”实践教育教学情况。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湖警·律协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产教融合机制迈入制度化、实务化新阶段。下一步,学院将持续联动全省司法机关和律所等实务单位,不断丰富13N实践教学机制内涵,走出一条独具公安院校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新路,为法治湖北建设贡献湖警力量。


主办:湖北警官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邮编:430034 招生就业:61630289 61630333    信访电话:027-61630031; 信访举报邮箱:8011@hbpa.edu.cn  院领导信箱:yldyx@hbpa.edu.cn    鄂ICP备05003313号  鄂公网安备42010402000647